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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收费忽高忽低 系统运行不稳定导致

2020-01-09 15:48:39    来源:中新经纬

近日,有不少车主反映,用ETC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时出现数额异常,收费忽高忽低。对此,北京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7日向中新经纬记者表示,出行新规实施后,系统运行不稳定导致通行费收取异常,等到系统稳定、交易记录上传后,车主如果发现有出现扣费异常的情况,可联系相关人员处理。

ETC卡片资料图

据悉,今年1月1日起,一系列出行新规正式实施。全国29个联网省份的487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同时正式实行分段收费,部分车型也调整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哪些变化将影响你的扣费单?

ETC收费忽高忽低,咋回事?

“最近几天ETC收费总是不正常。在北京京平吴各庄收费站至东高村收费站,以前使用ETC优惠后一般扣费28元左右,现在看到显示屏上有时是9.5元,有时是14.5元,有时是33.75元……”北京车主付先生最近对ETC收费问题感到困惑,向中新经纬记者反映了上述情况。

中新经纬记者注意到,最近已经有多名网友反映遇到类似情况。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称,近日在同样高速路段,显示屏出现各种收费数额,有时高达百元,而有时甚至为零元。

此外,更让付先生疑惑的是:“少扣的费用银行可以代为追缴,那多扣的呢?是不是也将返还ETC账户?”

对此,中新经纬记者咨询了北京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目前车主所看到的扣费数额是“系统不稳定导致”。

北京高速公路资料图

“1月1日出行新规实施后,收费信息还没有上传到系统,因此车主查询不到交易记录,银行也没有扣费。现在车道系统在升级,有很多不稳定的情况,目前高速收费口计费电子显示屏显示的数值是不准确的。您如果是查询储值卡,可能余额也会随时发生变化。”上述北京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表示。

交通运输部日前也回应称,全国高速公路并网运行才数日,部分地区系统运行还不够稳定,需要进一步调试完善。目前,各地已经组织了技术团队,全力攻关,将加快改进完善。

同时,针对个别车辆收费金额异常的问题,交通运输部方面表示,要求各地在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联系,调查核实情况,第一时间发声,及时妥善处理。确属错计费多收费的,必须全额退还。

据上述工作人员介绍,等到系统稳定、交易记录上传到系统后,车主如果发现有出现扣费异常的情况,联系高速收费人员或银行都可进行处理。“不过系统具体哪天会调试好,目前没有收到通知。”

多扣了钱?或是被“精准收费”

上述工作人员仍称,最近反映ETC收费情况异常的车主特别多,他们几乎每天都在解答类似的问题。据悉,从今年1月1日,一系列出行新规正式实施。全国29个联网省份的487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同时正式实行分段收费,部分车型也调整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

该名工作人员表示,部分车主反映通行费有所增长,实际上也可能是因为计费方式实现了精准收费,导致车辆的收费水平产生一些变化。

据交通运输部的解释,理论上讲,各地在撤站前后的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没有发生变化,应交通行费也不会发生变化。不过,原来的收费系统是按照最短路径收费,而新的联网收费系统是以车辆通行的实际路径进行精准计费,少部分车辆的通行费可能会上升。

ETC装置资料图 中新经纬 付玉梅 摄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正式采用分段收费的方式代替原来的一次性收费。“出口的显示屏显示的可能只是最后一段或其中一段的扣费金额,不是全程的。因此不是实际的扣费额。”上述工作人员称。

中新经纬记者注意到,在社交媒体上,不少网友对这一扣费方式存在疑问。

@奏耐天津:上周用ETC走了一次高速,8公里的距离,收费不到5元,给我分着开了10张收款方不同的发票,最低的只有1分钱,这也太麻烦了。 ​

@魔Fa丸子酱:ETC能不能改为最后一段显示总费用,要不分段的,我们消费者都不知道实际花了多少钱....。。

@呀比嚯:大家的习惯肯定是以出口显示屏的数字为准呀,如果只显示一段的,出现了乱扣费的现象也很难及时发现。

网友的担心不无道理。比如当全段收费额高于实际应收款时,因为显示屏只显示了其中一段收费,车主或很难及时发现扣费异常等情况。中新经纬记者也就上述问题询问了该工作人员,他表示:“最近问的人很多,新规实施中,大家只能先适应。我们也会慢慢改进。”

还有哪些变化影响扣费?

近日,还有不少货车车主感觉高速公路收费比以前高。据悉,取消省界收费站后,货车通行高速公路时,收费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数(车型)收费。

“按车型收费后,对于同一轴型车辆,不论装多装少,都执行同一收费标准。对于满载的车辆,费额将明显下降;对于空载车辆和轻载车辆,费额可能会出现增加。建议相关企业加强运输组织,通过提高实载率,享受计费方式调整的政策红利。”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爱民分析说。

而客车收费也产生了变化。李爱民表示,部分客车收费标准显著降低。交通运输部2019年5月发布修订后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明确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且车长小于6米。同年7月,交通运输部又印发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据李爱民介绍,自1月1日起,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通行费,收费标准平均降低1/3至1/2,通行费负担下降显著。还有一些省份,对客车实施降档收费。例如上海市2类客车按1类客车收费,广东省4类客车按3类客车收费,这些地区相应客车的收费水平也显著降低。

此外,通行费实行取整新原则,将“以元为单位,实行3.49元以下舍,3.50-7.49元归5元,7.50-9.99元归10元”的取整原则,调整为ETC车辆通行费四舍五入取整到“分”,非ETC车辆通行费四舍五入取整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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