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关键阶段严格公共场所开放管理
据湖北省武汉市网信办微博消息,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日前发布《关于严格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称,要严格公共场所开放管理,必须开放的公共场所实行扫码入出管理。
《通告》称,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切断传播链、降低感染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公共场所关闭管理。市内文化、体育、旅游等公共场所(含影剧院、游艺厅、网吧、棋牌室、音乐厅、游泳馆、健身房、美容院、培训机构、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体育馆、公园等)暂不开放;所有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二、严格公共场所开放管理。必须开放的公共场所实行扫码入出管理。旅馆、酒店、超市(商场)、农(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要建立每日健康监测制度,进入人员必须测体温、戴口罩,保持一定间距,做好自我防护,不戴口罩者一律不得入内。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应按规定送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登记、信息上报、环境消毒等防控工作。
三、实行零售药店购药登记制度。购买咳嗽、退烧等药品人员,必须填写身份证号码、本人联系方式及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详细住址等信息,药店应当登记并上报。
四、严格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加强公共场所室内通风、换气,采用自然通风,保证空气流通。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要关闭回风通道,保证全新风运行,并按要求定期做好清洁、消毒。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定时对室内区域、公用设施尤其是电梯、门把手、水龙头等物品进行清洁和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人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五、严格公共场所疫情处置。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公共场所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采取预约服务、限额管理等措施减少经营场所人群聚集,不戴口罩的顾客一律不得入内。全体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巡查,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罚;触犯刑律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0〕7号)》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公开予以曝光。
《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武汉市网信办微博截图
相关阅读
-
租借QQ微信帐号坐收租金?深圳消委会:...
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保护好自己QQ 微信帐号密码,合规使... -
昔日备受青睐今朝风光不再 银行大额存...
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出现亏损,余额宝等“宝宝类”理财收益屡创新低... -
巨大冲击!疫情下的北京海鲜市场:国产...
不少以海鲜产品为主打的餐馆,特别是以进口三文鱼刺身等生食为主打... -
荆州10岁男孩玩狼人杀充值4万元 欲退款...
“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今年以来层出... -
南京发布通告:7月1日起 骑电动车不戴...
通告指出,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
今年5月份消费者置换需求旺 豪华车市场...
豪华车销量增长更加迅猛,豪华车市场呈现出供需两旺的态势,这种趋...